职工医疗保险待遇

栏目:无

日期:2019.09.11

住院患者:

1)起付标准:一、二、三级医院分别为400元、500元、600元。

在一个年度内从第二次住院开始,在职职工每次起付标准降低150元,退休人员每次起付标准降低200元。

2)报销比例:在职职工: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住院医疗费,在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,一级、二级、三级医院支付比例分别为90%85%85%。退休人员比在职职工分别提高5%

3)基本医疗保险一个年度内最高支付限额10万元,参加医疗保险时间不足一年的,统筹基金支付的最高限额按实际参保时间折算,即10万元×实际参保月数/12

4)大额医疗救助金:用于支付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10万元以上的医疗费用。大额医疗救助金报销90%,最高支付额为35万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