职工医保普通门诊费用报销流程

栏目:就诊流程

日期:2023.02.13

为进一步健全互助共济、责任共担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,更好解决职工医保参保人员门诊保障问题,切实减轻参保人员日常医疗费用负担,根据济政办发〔2022〕13号《关于印发〈济宁市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实施细则〉的通知》要求,2023年1月起,济宁市职工医保的参保人在我院看病可以享受普通门诊统筹报销。

一、一个自然年度内,济宁市职工普通门诊在我院的报销标准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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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、享受范围:济宁市职工医保患者本人常见病、多发病等门诊治疗疾病的费用,符合医保政策报销范围的,可纳入普通门诊报销。

三、就医凭证:参保人在医院就医时,须出具本人社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等有效证件。

四、报销结算流程:患者至专科门诊就诊接诊医师身份核对开具检查、处方等打印门诊病历到医保门诊结算窗口(门诊大厅东侧)参与普通门诊联网报销结算。